问:社保卡注销后再找到还能恢复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社保卡注销后不能恢复使用。持卡人在挂失社保卡且尚未申请补领新卡的情况下,可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解挂,恢复该卡的正常使用。
问:哪里可以查询官方职业技能培训相关信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按照《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官方网站、政务服务平台等线上平台设置培训专栏,公开培训信息导航图,为劳动者检索培训信息和自主选择培训提供查询等便捷服务。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予以落实。
问:专技考试的报名时间在哪里查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人事考试中心:每年年初,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cpta.mohrss.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重要事项提示,其中包含部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预告。各地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地考试组织机构确定并发布通告,请关注当地考试组织机构官方网站。
问: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应按什么标准支付工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问: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但劳动者还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劳动关系怎么算?应该怎么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按《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问:公司需要保留多久劳动合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因此,用人单位应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保存劳动合同文本,直至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至少两年,以备查询。
问:申领失业保险金后多久可以知道结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 失业保险金的办理期限为10个工作日,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或原申领渠道及时反馈至申请人。
问: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多久可以进行鉴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电子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和合理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当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病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问: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异议怎么办?有期限吗,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诉讼?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 劳动能力鉴定属于专业技术性鉴定,不属于行政复议和诉讼受案范围。
职工或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问:社保卡可以在线办理挂失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社保卡挂失分为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
临时挂失可以通过社保卡服务机构的网点、网上服务平台或社保卡服务银行的客服平台办理。
正式挂失需要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分别到社保卡服务机构、社保卡服务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应用、银行账户应用的正式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