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文明林州建设,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做文明人、办文明事的思想认知,大力营造健康和谐、文明诚信的社会环境,积极响应“样样当先进、行行争一流”活动号召,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进一步深入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以提高市场主体的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为基本要求,强化市场主体的道德观念、诚信意识,大力培育企业、商户诚实劳动、合法经营、诚信兴商,积极引导广大市场主体参与到“文明诚信经营企业”、“文明诚信经营商户”创建活动中来,通过宣传树立文明诚信先进典型,治理曝光违法失信商家,激发广大市场主体自觉践行文明诚信的经营意识,不断推动全社会形成“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的道德风尚,实现“信用让群众更放心”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文明诚信经营活动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文明诚信经营活动。组长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红担任;副组长由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副主任夏晓亮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党组成员担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牛现军担任,负责组织安排文明诚信经营活动的协调落实工作。
三、活动内容
1、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文明诚信经营浓厚氛围。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要继续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为文明经营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当地报纸、广播、电视、门户网站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活动开展的相关情况和内容。充分利用注册窗口的宣传阵地,向前来办理注册登记事项的企业商户宣传普及文明诚信经营知识和基本条件。在主要交通干道、繁华街区等制作宣传标语、播发公益广告,在大型市场、超市、集贸市场张贴文明经营宣传画,使文明诚信经营宣传教育深入企业、市场、努力形成浓厚的文明经营氛围。
2、发挥典型引领,切实搞好文明诚信企业、商户评选活动。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在去年创评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活动评比细则,严格标准要求,加强对往年受命名的企业、商户的指导、提升和监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广泛参与到创建“文明诚信经营企业”、“文明诚信经营商户”评比活动中来。
3、立足职能,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各所要在树立典型的同时,根据日常监管中暴露出来的新情况和群众反应比较集中的问题,不断加大对失信企业商户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落实“红黑榜”和“黑名单”制度,对查实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要进行集中曝光并开展集中整治,提高其失信违法成本,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同时,加大对受表彰的文明诚信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经核实存在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的,撤销其文明诚信经营单位称号。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6月)
各所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组织企业、商户积极开展文明诚信经营承诺,在重要的商业街或市场组织要开展《倡议书》、《承诺书》签订仪式,并在不同的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播报,加大宣传,营造声势,扩大影响,不断激发广大经营主体的自律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通过各类媒体的齐声发力,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
根据辖区内文明诚信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先由创建单位认真自评,写出自评报告,向所在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申报,由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程序和标准组织检查验收,并征求属地政府意见。对符合条件的文明诚信经营建筑企业、商户向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文明办进行考评、审核,对优秀的企业、商户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符合条件并表现突出的市场主体由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林州市文明办联合公示为林州市“文明诚信经营企业、商户”。其中部分事迹突出的可向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荐,由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安阳市文明办进行考核,对优秀的企业、商户进行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符合条件并表现突出的市场主体,由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安阳市文明办联合公示为安阳市级“文明诚信经营企业”、“文明诚信经营商户”。
(三)总结表彰阶段(8月)
认真汇总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措施,持续深化。通过总结“文明经营”活动,推出一批先进经验,取得一批治理成果,建立一套制度机制,形成一批品牌项目,为进一步深化文明经营活动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