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5-02-14 10:32  文章来源:横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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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一)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400元。

(二)保教费补助

1.资助对象。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元。

享受建档立卡资助政策条件:

1.在全国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系统中建立有电子信息档案。

2.具有正式学籍,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资助程序

1、幼儿园在秋季学期开学时,将资助政策告知幼儿监护人。

2、教育部门结合乡村振兴部门建档立卡信息,通过数据比对方式确定建档立卡家庭幼儿范围,并将名单提供给所属幼儿园。

3.幼儿园组织幼儿监护人提交相关材料。对跨区域入学、遗漏等特殊情况的幼儿,由幼儿户籍所在地乡村振兴部门开具证明,符合条件的纳入资助范围。

4.资助资金按学期发放至受助幼儿社会保障卡。

 

义务教育

(一)“两免一补”

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按国家基础标准50%确定。(2024年上半年新标准)

(二)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1.资助对象。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

资助程序:

1、学校在秋季学期开学时,将资助政策告知学生监护人。

2、教育部门结合乡村振兴部门建档立卡人口信息,通过数据比对方式确定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范围,并将名单提供给所属义务教育学校。

3.各学校组织学生监护人提交相关材料。对跨区域入学、遗漏等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乡村振兴部门开具证明,符合条件的纳入资助范围。

4.资助资金按学期发放至受助学生社会保障卡。

 

普通高中

(一)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或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二)免学费、免住宿费

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以及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学生的普通高中学费和住宿费。民办普通高中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高出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继续向学生收取。

程序: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资助对象每学年在秋季学期评定一次,春季学期根据资助名额和资助对象变动情况进行个别调整和评定。

1.在秋季学期开学一月内,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进行审核,按规定的名额评审提出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评审结束后,学校要将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计汇总报至同级财政、教育部门审批。

4.资助资金按学期发放至受助学生社会保障卡。

 

中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

资助范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一、二年级在校生(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的15%确定。

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或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程序: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校非涉农专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于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材料。学校按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定的资助比例,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相关材料认真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报同级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并在校内醒目位置公示,无异议即可取得受助资格。资助资金按学期发放至学生社会保障卡。

免学费

公办学校:开学时按照免学费标准免除相应学费。

民办学校:每学期开学时可照常收取学生学费。考核符合要求的学期末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发放至学生本人的银行卡中。

“雨露计划”

资助范围:经国务院扶贫办学籍比对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且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家庭中的新成长劳动力。

标准:2018年春季学期调整标准到每生每年3000元。

 

高等教育

对在本省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普通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6000元、1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由乡村振兴部门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发放“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金。优先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普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对完成学业仍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各高校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贴等措施解决。学生可通过勤奋学习,争取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向毕业高中申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考入省内高校的资助标准为500元,考入省外高校的资助标准为1000元;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确保入学前、入学时和入学后“三不愁”。

 

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办理程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1.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3.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

资助对象: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为: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程序: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均可向毕业学校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录取通知书、银行卡复印件一并报学校初审确认后,由学校统一报送同级学复审通过的名单公示无误后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逐级上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终审确定滋蕙计划学生资助名单后,直接将资金拨付至学生个人账户。

 

部分问题处理办法

异地上学学生资助问题

1.对不在本地上学的学生家庭讲清我省教育资助政策资助的是在本省上学的学生,在哪上学可向其所在学校申请享受资助。如果不在河南省范围内上学,应该按照当地资助政策向当地就读学校提出资助申请。

2.学生在外地上学的,由学生户籍所在地乡村振兴部门为学生出具建档立卡学生证明,交学生家庭作为向学生就读学校申请资助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