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东岗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及配套设施
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概述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主管单位:林州市东岗镇人民政府。
项目单位:林州市东岗镇人民政府
林州市东岗镇人民政府为债券资金申请单位和项目资产登记单位, 负责项目准备、方案编制、政府债券申报使用等工作。项目单位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单位情况简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0581005607637T |
机构名称 |
林州市东岗镇人民政府 |
机构性质 |
机关 |
机构地址 |
林州市东岗镇岩峰街 25 号 |
负责人 |
付进杰 |
林州市东岗镇人民政府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机关单位,具备建设本项目的主体资格,具备作为本项目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主体资格。
(二)项目概况
1、立项依据及背景
根据《中共林州市委关于制定林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林州市2035年远景发展目标为:建成世界人文山水城市;建设国内先进制造业基地、国家全域旅游目的地、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样板、三省交界省际综合交通枢纽。林州要打造全域旅游目的地、全国乡村振兴示范样板,离不开东岗镇乡村旅游事业的发展。东岗镇万宝山景区作为省级自然保护区和省级地质公园,自然生态资源优越;项目范围内的大河村保留有大量山区乡土风格原始民居,风光优美,具备改造利用基础。东岗镇众多优秀乡村旅游资源目前受限于开发模式和业态品质等问题,缺少关注和流量,乡村旅游未能有效带动乡村振兴。
项目在对区域河流、生态进行修复的基础上,抓住林州“中国画谷”建设契机,引入精彩的自然研学课程,高标准打造研学写生基地和精品民宿,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以全新的理念、全新的体验和全新的景观品质吸引研学、旅游、写生群体,必将实现东岗镇乡村旅游的突破,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对接林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目标,也有利于增强林州文化旅游形象,树立在全国叫得响的文化品牌。项目建成后将充分发挥当地的人文资源优势,加强生态资源和历史人文项目的开发推广,推动当地研学和写生产业的发展。同时也能够为周边村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和致富机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林州市东岗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196号令《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了如下必需的审批和备案工作: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林州市东岗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林发改〔2022〕174号)。
2、项目名称
林州市东岗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林州市东岗镇境内。
4、项目简介及主要建设内容
林州市东岗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37245.84 ㎡(约合 55.87 亩),总建筑面积 26155.26 ㎡(含现有建筑物改造面积 3528.75 ㎡)。主要包含林果产业种植加工、科普研学写生基地及配套工程的建设。
(三)项目资金情况
1、申请债券资金情况
林州市东岗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6245.07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配套资金。其中:计划申请使用债券资金总额8600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52.94%;财政配套资金7645.07万元,占项目投资总额的47.06%。其中,专项债券在2023年已申请使用3000万元,2024年计划申请使用5600万元,申请金额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
2、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林州市东岗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前期费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12万元,评审费2.6万元,勘探费7万元,初步设计评审费5万元,技术服务费3万元,测绘费2万元,勘察费30万元,设计费150万元,共211.6万元。
(四)绩效目标
本项目总投资16245.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3253.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50.56万元,预备费 1160.34万元,建设期利息580.50万元。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 37245.84 ㎡(约合 55.87 亩),总建筑面积 26155.26 ㎡(含现有建筑物改造面积 3528.75 ㎡)。主要包含林果产业种植加工、科普研学写生基地及配套工程的建设。
项目建成后,将为东岗镇及周边村民直接提供大量就业岗位,通过带动本地区旅游、物流运输、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为东岗镇及周边地区创造超过大量间接就业岗位,最大程度提高当地村民生活质量。抓住林州“中国画谷”建设契机,引入精彩的自然研学课程,高标准打造研学写生基地和精品民宿,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以全新的理念、全新的体验和全新的景观品质吸引研学、旅游、写生群体,必将实现东岗镇乡村旅游的突破,进一步促进乡村振兴。具体绩效目标表如下图所示:
具体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林州市东岗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
主管部门 |
林州市东岗镇人民政府 |
||
项目单位 |
林州市东岗镇人民政府 |
||
项目资金 (万元) |
建设期投入资金总额 |
16245.07 |
|
其中:债券资金 |
8600 |
||
政府配套资金 |
7645.07 |
||
绩效目标 |
实施目标 |
||
目标1:实现项目既定的建设内容和规模; 目标2:实现项目可研或实施方案所提出的发展目标; 目标3:项目可实现预期收益,能够覆盖债券本息。 |
|||
分解目标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灌溉渠 |
≥1.3km |
农业滴管施肥系统 |
≥2000 亩 |
||
农产品初加工车间和冷库及相应配套设施 |
≥25052.65㎡ |
||
综合服务用房、科普宿舍、配套商业,停车场 |
≥8340.94 ㎡ |
||
写生宿舍 |
≥2411.50 ㎡ |
||
写生基地食堂改造 |
≥1440.75 ㎡ |
||
停车位 |
≥150 个 |
||
充电桩 |
≥20 个 |
||
质量指标 |
工程竣工完工率 |
100% |
|
工程验收合格率 |
100% |
||
专项债券资金使用 |
专款专用 |
||
时效指标 |
项目资金使用及时率 |
≥95% |
|
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及时率 |
≥95% |
||
项目工期 |
≤24个月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债券存续期内预期收益实现率 |
≥95% |
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
推动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林州市山区特色农产品附加值 |
提升 |
|
健全东岗镇乡村冷链物流体系 |
健全 |
||
促进万宝山生态修复发挥其生态价值 |
促进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有效防止发生建设期环境污染事件 |
无发生 |
|
有效防止运营后的环境污染事件 |
无发生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建成后可使用年限 |
符合要求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上级主管部门的满意度 |
≥95%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绩效目标申报表已纳入专项债券发行实施方案。同时绩效目标与现实需求的匹配度较高、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原则,可监控性与可评价性都较高。本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性较强。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1.评价目的
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对次项目经济性、效益性、公益性、生态性、文化性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
2.评价原则和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坚持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的评价原则,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坚持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原则设计评分表。根据绩效评估对象,结合实际评估需求,选取适合且可行的绩效评估方法开展绩效评估工作,主要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文献分析法等评价方法,并结合采用了资料分析、网络调查、专家咨询、召开座谈会等评价方式对专项债项目产生的实际效益进行了科学、全面、客观、公正评价。
以下绩效评估方法:
3.评价指标体系
评估组建立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评估打分,按评估得分确定评估结果。根据评估指标得分,确定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其中90分(含)以上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说明:对项目存在与单位职责不符,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抵触等重大缺陷的,评估组可直接认定为“不通过评审”。)
4.评估依据
(1)《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中办、国务院联合发布);
(2)《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5)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林州市东岗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6)项目单位提供的其他项目相关资料。
(二)评价组织实施
1、评估准备阶段
(1)明确评估对象。评估机构与委托方沟通,明确本次绩效评估对象为林州市东岗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成立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组。结合评估对象及评估工作需要,评估机构组织专业人员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估组,负责组织落实具体评估工作,确保绩效评估工作顺利实施。同时为保障本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严谨、客观和公正,工作组组织了多位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评估。
(3)编制工作方案。依据绩效评估流程要求,评估组拟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对象、内容、方法、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等项。
2.评估实施阶段
(1)资料收集与审核。评估组全面收集与被评估项目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对数据和资料进行整理、审核与分析,并通过咨询专业人士、集中座谈等方式,多渠道获取相关信息。
(2)现场评估。评估组到现场采取询查、复核等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疑点问题进行询问,听取并记录申报单位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答复。
(3)综合评估。评估组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对照评估方案中内容,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项目资金来源和到位可行性、项目收入、成本、收益预测合理性、债券资金需求合理性、项目偿债计划可行性和偿债风险点、绩效目标合理性、其他需要纳入绩效评估的事项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3.评估报告阶段
(1)形成初步评估意见。评估组通过对收集的资料和现场调研获得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初步调研意见,并在汇总分析、论证后,形成最终评估结论。
(2)撰写报告。评估组根据评估意见,撰写绩效评估报告,整理绩效评估资料。
三、绩效评价分析
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部分权重为20分,实际得分20分。项目实施是公益类的;项目的实施需求迫切、不可替代、有确定的服务对象和受益对象;项目具有明确的收益来源,并且收益来源合规。
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部分权重为10分,实际得分10分。项目的建设符合河南省人民政府 196 号令《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流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具备发债前所要求的必备条件。
项目绩效目标部分权重为20分,实际得分18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明确,且与部门长期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一致,与政策、项目内容高度相关;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需要解决的问题相互匹配,绩效目标与现实需求匹配,绩效指标还需要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值还需要进一步增加可考核性。
项目资金来源和到位可行性部分权重为10分,实际得分10分。本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符合相关规定、资金筹措程序科学规范,且已明确非债券资金的到位时间。
四、项目评价结论
根据评估指标得分情况,本项目评估得分89分,评价结论为“优”。
林州市东岗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不仅提升了林州市山区特色农产品的附加值,健全了东岗镇乡村冷链物流体系;而且促进了东岗镇的乡村振兴,也促进了万宝山的生态修复、发挥了其生态价值,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也具有重要的意义。经评。论证,认为项目可行,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决策 |
管理 |
效益 |
合计 |
合计后赋值 |
分值 |
20 |
30 |
30 |
80 |
100 |
得分 |
17.25 |
27 |
27.05 |
71.3 |
89.13 |
得分率 |
17.25% |
27.00% |
27.05% |
71.30% |
89.13% |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林州市弘儒文化综合展示服务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符合专项债券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属于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及相关材料完整,前期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项目实施方案、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内容科学、合理。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但也存在资金暂未到位;项目进度较慢;项目南街即昌运路西延需要协调解决,列入市政建设等问题。项目建成后必将大力丰富林州城市发展的文化内涵,提升城市品味,成为林州的一张文化名片,为林州市高质量建设现代化中等城市贡献力量。
项目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事前经过必要的可
行性研究,保证项目合理可行;按照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公开招标;项目立项审核程序、审批文件、材料等符合相关要求,前期准备工作充分。
六、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未按照计划推进项目进度,建设目标尚未实现。
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建设工期为2023年6月18日到2025年6月18日,目前项目刚进入开工阶段,项目建设目标尚未实现、项目进展缓慢,存在项目建设延期风险。主要原因:项目建设临时安排任务较多、任务较为复杂。
2、相关管理制度不完善,制度建设意识薄弱。
项目目前刚准备开工建设,暂未制定相应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实物管理等制度,缺乏对专项债券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对整个施工过程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
3、专项债券信息披露及填报有待强化
根据《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豫财预
〔2017〕2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专
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债〔2022〕
13号),专项债资金使用单位要及时公开债券项目信息、项目建设进度、专项债资金使用情况、本息偿还情况等,但实地调研资金使用单位未提供信息披露相关佐证资料。
另外,根据对专项债信息上报情况的调查结果,资金使用单位对专项债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本息偿还等相关信息的信息填报工作不够详细,有待进一步完善。
4、绩效指标设置有待完善
根据《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豫
财债〔2022〕13号),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前,项目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主要判断项目申请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项目虽然事前已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制定并上报了具体绩效目标表,但尚未制定年度绩效目标表,也未根据向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绩效目标表进行调整完善,绩效目标表合理性和明确性有所欠缺。
(二)建议
1、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实现建设目标
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时时跟进项目,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完成任务拆分,通过周会制度,随时同步项目的推进过程,一旦发现有延期风险,要及时地应对,以确保项目能够如期完工。
2、加强制度建设意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项目建设单位要强化制度建设意识,要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完善制定相应的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管理、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实物管理等制度,对专项债券资金进行有效监管,对整个施工过程缺有效监督和管理,为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3、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项目信息。
建议项目单位、财政部门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及时通过政府公开网站、公众号、媒体等方式定期公开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对应项目建设进度、运营情况、项目收益及对应形成的资产情况等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对项目参与各方形成有效监督和约束,推动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4、完善绩效指标设置。
项目单位要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对绩效目标表进行调整完善,使得绩效目标表更合理和明确,依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年度绩效目标、并细化量化为具体的指标。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权重 |
目标值 |
得分 |
决策(20) |
立项批复情况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2 |
充分 |
2 |
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 |
2 |
符合 |
2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2 |
规范 |
2 |
||
立项批复情况 |
2 |
已批复 |
2 |
||
前期工作准备 |
手续办理 |
2 |
完备 |
1.5 |
|
配套资金 |
2 |
暂时未到位 |
0 |
||
绩效目标设定 |
绩效目标设定 |
2 |
已设定 |
2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合理 |
2 |
||
绩效目标明确性 |
2 |
明确 |
1.75 |
||
申请额度匹配 |
申请额度与实际需求匹配情况 |
2 |
匹配 |
2 |
|
小计 |
20 |
17.25 |
|||
管理(30) |
预算管理 |
纳入预算情况 |
3 |
纳入 |
3 |
资金使用情况 |
3 |
合规 |
3 |
||
资金拨付 |
3 |
匹配 |
3 |
||
收益自求平衡管理 |
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情况 |
2 |
未登记 |
0 |
|
专项债券本息偿还计划执行情况 |
2 |
规范 |
2 |
||
项目管理 |
预期合理性 |
3 |
合理 |
2.5 |
|
收益匹配 |
2 |
匹配 |
2 |
||
期限匹配 |
2 |
匹配 |
2 |
||
其他管理 |
信息公开 |
3 |
已公开 |
3 |
|
发现问题整改 |
3 |
规范 |
2.5 |
||
信息系统管理 |
2 |
规范 |
2 |
||
其他情况 |
2 |
规范 |
2 |
||
小计 |
30 |
27 |
|||
产出(20) |
项目建设 |
形成资产 |
3 |
不适用 |
0 |
建设质量 |
3 |
不适用 |
0 |
||
建设进度 |
2 |
不适用 |
0 |
||
项目成本 |
建设成本 |
3 |
不适用 |
0 |
|
资金成本 |
3 |
不适用 |
0 |
||
运营成本 |
3 |
不适用 |
0 |
||
项目产出 |
项目产出 |
3 |
不适用 |
0 |
|
小计 |
20 |
1 |
|||
效益指标(30) |
经济效益指标 |
债券存续期内预期收益实现率 |
3 |
≥95% |
2 |
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
3 |
推动 |
2.55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
3 |
促进 |
3 |
|
完善文化基础设施 |
3 |
完善 |
3 |
||
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 |
2 |
满足 |
2 |
||
生态效益指标 |
有效防止发生建设期环境污染事件 |
2 |
无发生 |
2 |
|
有效防止运营后的环境污染事件 |
2 |
无发生 |
2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土地利用率 |
3 |
提高 |
2.5 |
|
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
3 |
促进 |
3 |
||
促进城市协调发展 |
3 |
促进 |
3 |
||
满意度指标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3 |
2 |
||
小计 |
30 |
27.05 |
|||
合计 |
100 |
71.3 |
|||
折合后合计 |
100 |
8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