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稳价保质的提醒告诫书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4-02-02 09:35  文章来源:采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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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农历春节即将来临,民生消费进入传统旺季,特别是近期雨雪低温天气影响,重要民生商品产销供应和价格质量备受关注,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对辖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如下:

一、线上、线下相关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经营,保持价格平稳,保障食品安全,保证产品质量,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服务和行业等特点,严格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合理控制进销差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虚假涨价信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其他规定,利用价格手段侵犯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市场监管部门将广泛开展行政指导与提醒告诫,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及生活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食品:米面、食用油、蔬菜、肉蛋奶、年夜饭等;

生活服务:电影票、景区门票、酒店住宿、网约车、停车服务等;

药品:奥司他韦、阿奇霉素、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