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推进全市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3-11-09 11:12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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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持续推进全市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通告

林告字〔20235

 

根据省市部署,我市2019年正式启动全市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项目,经过全市上下三年来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农民财产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奠定了坚实产权基础。为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确保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成果按时汇交,为规范开展日常登记颁证扎牢工作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我市城区一般控制区以外的区域。城区一般控制区为:1、翟阳线以西,占元大道以北,安姚公路以南,渠畔路以东。2、龙山街道、振林街道、桂园街道、开元街道和陵阳镇所有村庄。

二、工作内容

(一)补充完善发证对象为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在2021年全市确定的农房不动产登记发证对象的基础上,补充完善登记颁证信息成果,增补发证对象。要求各镇村严格履行职责,严把政策要求,按照不动产登记颁证规定,对权属合法、登记要件齐全的宅基地及房屋均未登记的,要尽快办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逾期不再集中受理并纳入日常工作。

(二)权利人申请登记。在公示公告基础上,各镇村要切实组织经镇村审批确定的发证对象,通过扫码登录“不动产登记便利平台”申请登记,逾期不再集中受理并纳入日常工作。

 三、完成时间

(一)完善和增补发证对象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二)申请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0日。

四、收费标准

  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不收取费用,不增加群众负担,登记费(工本费)免收。

 其他事宜

根据省市要求,我市将全面加强不动产登记乡镇延伸窗口建设,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日常登记工作。具体事宜,请与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2—6806968

特此通告。


                                                                              2023118



林告字(202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