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教基〔2009〕90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5〕965号)精神,我市普通高中转学程序、操作办法如下:
一、休学、复学、取消学籍、退学流程
1、休学。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及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学校学籍员从网上提出休学申请并上传学生申请及诊断证明。
2、复学、取消学籍、退学。学生向学校提出复学(取消学籍、退学)申请;学校学籍员从网上提出复学(取消学籍、退学)申请并上传加盖学校学籍专章的学生(取消学籍、退学)申请。
二、安阳市范围内转学程序
1、由学生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说明理由,转出学校出具同意转出证明。
2、转入学校审核申请转入学生转学条件,符合条件者,经学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同意转入。
3、拟转入学校公示。拟转入学校通过学校网站或校务公开栏等载体对拟转学学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姓名,转出、拟转入学校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
4、由校长签署接收函。
5、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分别在国网和省网提交转入申请。
上传材料:学生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因工作调动还需上传父母工作证明);转出学校出具的同意转出证明;校长签发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接收函;公示照片或网站截图。
6、依据网上核办程序,依次由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网上核办。
三、安阳市学校转出至省内其他地市的(系统内转学)
1、接收地学校在省网和国网中提出申请并上传转学联系表;
2、接受地教育主管部门(县、市)审核同意;
3、转出地学校审核;
4、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县、市)审核同意。
四、安阳市学校转出至其他省份的(转出系统)
1、接收地学校在国网中提出申请;
2、接受地教育主管部门(县、市)审核同意;
3、进入系统内省际转学自动流程;
4、转出地学校审核;
5、转出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6、进入系统内省际调档自动流程完成调档。
7、在省网中做“转出系统”手续。
五、由其他省份转入我省
1、由学生提供跨省转学证、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和学生学籍档案;
2、学校学籍员审查;
3、省网学籍转入后,再办理国网转入手续。
附件1
(学校)同意转出证明
兹证明,XXX系我校X年级X班学生,身份证号:XXX,学籍号XXX,学籍辅号XXX。因 (转学理由),学生及家长XXX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现我校已同意该生转出。
特此证明。
学校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同意XXX转入我校就读的接收函
XXX原系XXX学校X年级X班学生,学籍号XXX,学籍辅号XXX。该生及家长于 年 月 日因 (转学理由) 向我校提出转入申请,经审核,符合我校转入条件。经学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公示,同意接收该生转入我校学习。
签发人: (校长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