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逐步加大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力度1.什么是分配生制度?《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各地分配生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并逐步加大分配指标向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校倾斜的力度。”分配生制度是为了抑制“择校热”,促使各初中学校间均衡发展而采取的措施。以林州市一中2021年招生为例,我们拿出总招生计划人数的60%,将这些招生指标根据政策规定分配到各个初中学校。学生的中考成绩排名只要在本校分配生指标数内就可以低于分数线20分被录取。2.分配生需要什么条件吗?享受“分配生”待遇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必要条件:①学生必须具有报名初中学校学籍且连续保留三年,同时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注册;②学生本人必须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上学三年(正常休学然后复学的除外)。“择校生”(市区及民办学校未经教体局正常报名统一招生录取的学生、无市区户口无房产又在市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及乡镇学校非本镇籍的学生)在参加中招考试时不享受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政策。
3.林州分配生怎么安排?
下一步,林州市教体局将在林州市一中60%分配生比例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分配生力度,并尝试推动林州市二中、林州市实验中学、林州市林虑中学实行“分配生”制度。请各位家长慎重考虑择校。
二、压缩民办学校招生规模
规范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是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按照“义务教育是国家事权,依法由国家举办”的总要求,以“严格控制增量,逐步消化存量”为总目标,为实现到2022年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控制在5%以内,我市全面启动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规模进行了压缩。
三、公办教师有序退出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的要求,民办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实行“六独立”(即民办学校要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校园校舍及设备、独立专任教师队伍、独立财会核算、独立招生、独立毕业证发放)。“地方政府和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已经派出的,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引导退出。”我市将按照上级政策要求,2-3年内全部落实到位。
2021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