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州市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学费、住宿费制定试行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0-05-09 19:44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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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合理性,促进林州教育行业的健康发展,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及相关民办学校收费政策规定,我委在对该校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经研究并会商林州市教体局同意,拟提出以下高中部学费、住宿费试行标准,现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学校基本情况

林州市教育教体局〔2020〕20号文件同意设立林州市外国语学校,办学许可证编号教民141058131110891号。

林州市外国语学校由河南华信阳光教育科技集团投资新建,位于长春大道东段,其中一期校区占地面积785亩,建筑面积18.12万m2。按照国际化、现代化、外语特色化、中西结合的标准进行建设。学校教职工185名,法定代表人谷建光,2020年秋期计划招收高一新生1500名。

二、拟制定高中部学费、住宿费试行标准

在实地考察学校建设情况,了解办学规模并进行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林州市同类民办学校及安阳其他县区民办学校收费情况,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及我市经济发展水平,提出该校高中部学费、住宿费如下试行标准:

高中学费按照不超过4000元/生/期;住宿费(4—6人间)按照不超过400元/生/期试行,试行期一年。

三、反馈方式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5月12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管理科。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80号,联系电话:0372—6166909,电子邮箱:jgglky@126.com。

 

                                 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