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城市管理局
市政设施接入和使用投诉处理制度
为努力营造快捷、高效、公平、开放的一流营商环境,全力解决服务企业的“最后一米”问题。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受理事项范围:市政设施接入和使用方面的投诉。
二、投诉方式:公开电话、网站、来信、来访。
三、投诉途径:
1.公开电话:城管热线:0372-6590018。
2.网站:林州市人民政府网官网“政民互动”模块。
3.来信来访地址:林州市长安路与天平大道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4.其他途径
四、对各种渠道提出的投诉件,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能当场答复或者处理的,应当直接答复或者处理。
2.不属于市政设施事项受理范围的,应当告知投诉人解决途径,并做好解释工作。
五、工作流程
1.接件:各种渠道途径投诉件,由承办部门进行登记、处理。
2.登记:接收投诉后,工作人员需详细记录投诉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投诉时间、投诉内容等,建立投诉登记台账,确保投诉信息完整准确。
3.办理:承办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投诉办理工作,按要求认真办理。一般案件,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复杂案件,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报请领导批准,可延期办理。
4.反馈:承办部门在办理完毕后需将办理结果根据原途径及时反馈、上报。
5.归档:承办部门办理完毕,应将投诉受理件有关资料归档保存,在原登记本上注明处理结果,以便查存。
6.查询:登录网站、打热线电话查询。
7.统计:承办部门应定期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做好统计工作。
8.回访:承办部门应对投诉件的用户满意度通过电话进行回访,并将回访结果及时登记、归档。
六、考核监督
城管局每月对投诉件处理结果汇总整理并建立问题清单,形成整改情况表,制定整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完成整改工作。城管局每季度公布投诉件处理结果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