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情况公告(第2号)
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情况公告(第2号)
林市监(审)药字2024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现场检查,林州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六十三店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规定的内容,现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豫CB372524005),证书有效期为2024年03月20日至2029年03月19日,现予公告,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附件: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企业目录
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新发证企业目录
序 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范围 |
法定 代表人 |
企业 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
注册地址 |
许可证编号 |
发证日期 |
1 |
林州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六十三店 |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含冷藏药品),中成药(含冷藏药品),化学药(含冷藏药品),血液制品(含冷藏药品),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药品) |
* |
刘美玲 |
刘美玲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龙山街道东城旺世一区北门西侧3号、4号门面房 |
豫CB372524005 |
2024-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