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2024.7.12
序号 | 案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对象 | 处罚结论 | 处罚日期 |
1 | 林市监处罚[2024]159号 | 经营的9袋食品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34.4元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 林州市五龙镇石阵村保昌快餐店 | 1、没收过期食品4个品种9袋;2、罚款10100元 | 2024.7.8 |
2 | 林市监处罚[2024]160号 | 使用的压力容器及叉车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定期检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 林州市合鑫铸业有限公司 | 罚款60000元 | 2024.7.8 |
3 | 林市监处罚[2024]161号 | 在销售蜂胶产品时组织老年人讲座,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 林州市陵阳镇小韩百货连锁店 | 罚款30000元 | 2024.7.8 |
4 | 林市监处罚[2024]162号 | 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经营额12205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林州市开元区万里超市第四连锁店 | 罚款3700元 | 2024.7.10 |
5 | 林市监处罚〔2024〕x-1号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2023修订)》 / 第五十七条 | 石鹏飞 | 1、没收违法所得拾柒圆伍角(17.5元); 2、罚款陆佰柒拾圆(67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陆佰捌拾柒圆伍角(687.5元)。 |
2024-07-17 |
6 | 林市监处罚〔2024〕x-2号 | 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违法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 / 第一百二十六条 / 第一款 / 第五项 | 林州市黄华镇山水林语避暑山庄 | 罚款5100元上缴国库。 | 2024-07-18 |
《行政处罚决定书》(林市监处罚〔2024〕x-1号)_01.png
《行政处罚决定书》(林市监处罚〔2024〕x-2号)_0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