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5月30日拟对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低介电玻璃纤维纱产业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5-05-30 10:00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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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530日拟对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低介电玻璃纤维纱产业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区拟对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低介电玻璃纤维纱产业化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2-6189806(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林州市龙安北路与致远大道交叉口西南380米招商大厦

 编:45655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及措施

低介电玻璃纤维纱产业化扩建项目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及公用设施不新增建筑面积),投资36160万元,年产2660吨低介电玻璃纤维纱。项目工艺为:配合料制备--玻璃熔制--纤维成型--捻线加工。主要设备包括:配料系统、全电窑、电熔系统、铂铑合金、玻璃纤维拉丝机、浸润剂配置系统、退解捻线机、自动物流系统、EDI纯水制备设备、空压机系统等。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配合料系统粉尘、浸润剂配制废气、玻璃熔窑废气。项目上料口设置集气罩,转运原料至配料仓、批料称重、原料混合、转运原料至窑头料仓等工段均密闭,设置密闭集气管道,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连接至115m高排气筒排放;玻璃熔窑废气经密闭集气管道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所用浸润剂为水剂,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极低,浸润剂配置过程中少量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项目配合料系统、玻璃熔窑颗粒物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排放限值,玻璃熔窑颗粒物同时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玻璃制品工业炉窑排放标准,颗粒物同时满足《林州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林环攻坚办〔2019323号)中相关要求。项目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附录B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同时满足《林州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林环攻坚办〔2019323号)中相关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冷却废水、拉丝成型喷雾废水、浸润剂配制罐清洗废水、拉丝隔板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超纯水制备浓水及生活污水。设备冷却废水和超纯水制备浓水由市政管网排至林州汇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拉丝成型喷雾废水、浸润剂配制罐清洗废水、拉丝隔板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至林州汇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外排废水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可以满足林州汇通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进水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玻璃纤维拉丝机、退解捻线机等,各类设备噪声在6585dB(A)之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经预测可知,项目建成后东、西、北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要求,达标排放,敏感点杨家泊村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

本项目低介电玻璃纤维纱产业化生产线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渣、废丝、车头纱及去皮纱、除尘灰、废反渗透膜、乳化剂和助剂废桶、废润滑油和润滑油废桶;公用单元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渣、废丝、车头纱及去皮纱外售,用于陶瓷等建筑材料使用;除尘灰外售制砖厂作为建筑材料使用;废反渗透膜由原厂家更换后回收乳化剂和助剂废桶、废润滑油和润滑油废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安阳市天裕旭驰轻质建材有限公司处置。

5、环境风险

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内容,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润滑油、甲醇(硅烷偶联剂)、各种危险废物,涉及的风险设施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运行导致污染物超标风险。采取风险防范措施为:加强对废气处理设备的管理,如出现故障,及时停车进行检修。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处置知识;厂区隔离,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原料间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乳化剂、助剂等密闭桶装暂存于密闭原料库,周围设置围堰,防止原料泄露。危险废物在厂内贮存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中的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废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