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2日林州市环保局关于对林州光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生产线项目(一期4000万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18-02-22 17:21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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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我拟对林州光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米电子玻璃纤维布生产线项目(一期4000万米)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2月22日-2018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2-6590198(林州市环保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林州市长春大道5

编:45655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年产8000万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生产线项目(一期4000万米)

林州市产业集聚区金鑫大道林州光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林州光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林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新建一条年产8000万米电子级玻璃纤维布生产线(一期4000万米)。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2月2日经安阳市环保局批准。批准文号:安环建表﹝2016﹞27号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车头纱、去皮纱外售用于建筑材料综合利用。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喷气织机、空压机产生的噪声,厂房隔音距离衰减。

  2.3年产8000万米纤维布生产线监测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