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8日拟作出的《林州市明盟置业有限公司湖滨佳苑(原蓝钻华庭(西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19-04-18 15:38  文章来源:林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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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对《林州市明盟置业有限公司湖滨佳苑(原蓝钻华庭(西区))》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2-5550132(林州市环保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林州市环保大厦1806

编:45655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湖滨佳苑(原蓝钻华庭(西区)

安阳市林州市长建路路西

林州市明盟置业有限公司

苏州合巨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约18901.84㎡,总建筑面积约73197.37㎡,容积率1.0<far≤3,绿地率≥35%,抗震设防烈度7度。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1)环境空气:施工期扬尘,扬尘控制做到八个100%。(2)声环境:施工机械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夜22点至次日6点之间)。(3)水环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然后由林州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分类回收后运往当地垃圾填埋场填埋。运营期生活垃圾由小区垃圾回收箱收集后定期由环卫人员送往小区内垃圾中转站,再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化粪池污泥定期由环卫部门运出进行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