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2024年3月11日拟作出林州市河顺镇人民政府《林州市河顺镇石村—郭家庄段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的公示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4-03-11 14:54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对林州市河顺镇石村—郭家庄段河道治理工程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2-5550132(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林州市环保大厦1806室

编:45655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林州市河顺镇石村—郭家庄段河道治理工程

林州市河顺镇石村-郭家庄

林州市河顺镇人民政府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治理范围为河顺镇石村北至郭家庄村南安姚公路桥,全长2.7km。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新筑防洪墙1.29km,河道岸坡护砌1.595km。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1.废气: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等扬尘治理要求,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建筑土方采取遮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等防尘降尘措施。2.废水:对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和降尘;生活废水排入临时环保厕所,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市政卫生部门定期清掏。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禁止中午和夜间施工等降噪措施。4.固废: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合理利用后及时清运;隔油池产生的废油产生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5.生态保护措施:对临时开挖出的土方堆放,采取防浸泡、防冲刷、防止水土流失等措施,避免给环境带来二次污染;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施工场所的生态环境和路面进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