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9日拟作出的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电子级超细玻璃纤维纱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1-09-29 17:00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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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9拟作出的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电子级超细玻璃纤维纱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价文件审批决定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电子级超细玻璃纤维纱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2-5550132(林州市环保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林州市环保大厦1806室

编:456550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高性能电子级超细玻璃纤维纱技术改造项目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金鑫大道林州市产业集 聚区

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采用自主研发产品技术和智能化控制技术,在现有5万吨高性能电子级玻璃纤维纱生产线车间内进行建设,新增拉丝机、成型漏板、捻线机、全线DCS控制系统、智能化质量跟踪系统等设备及配套设施,建成后每年新增电子级玻璃纤维纱约11643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营运期:1.废气:拆包上料、顶部配料仓粉尘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玻璃熔窑废气采用干法脱硫+陶瓷滤管除尘、脱硝+余热利用+湿式碱液吸收处理后,经3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车间、物料等全封闭。

2.废水:新建一套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和生活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林州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属一般固废的外售等妥善处置;属危险废物的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根据危险性鉴定结果按照相关要求处置,如果鉴别为危险废物,参照危险废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