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9年9月23-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19-09-29 16:13  文章来源:林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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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923-27日局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929日-201910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72-6166506林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东段林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林州玉鑫制盖厂扩建 500 万只金属瓶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林环建表〔2019〕18

2019-9-23

2

林州市佳恒汽车电器厂年加工1200吨汽车电器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的批复

林环建表〔2019〕19

2019-9-27

   附件:

玉鑫制盖厂林环建表〔2019〕18号.pdf 林州佳恒林环建表〔2019〕1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