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2-08-09 10:40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分享: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提升全市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安发〔202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跟时代,紧贴群众,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题,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高质量发展,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加快建设世界人文山水城市、高质量建设中等城市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市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形成制度更加完备、实施更加精准、评价更加科学、责任全面落实的工作体系。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到全民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依法保障人民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夯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贡献“林州智慧”,展现“林州特色”。

  ——坚持守正创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开拓创新,研究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机制新方式新载体,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市的全过程。

  二、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党校和红旗渠干部学院、廉政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以上率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各类学校法治课堂,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通过媒体报道、评论言论、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的作用,全方位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突出宣传宪法

  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位,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切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抓住“关键少数”,辐射“公民全员”,覆盖“各行业全领域”。组织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建立宪法学习跟踪问效和评价制度。把宪法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以宪法教育激发公民爱国热情、强化公民国家认同。在升国旗、奏唱国歌和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重大节庆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增进全社会对宪法的尊崇和信仰。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把宏大叙事和具象表达结合起来,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不断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更好地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筑同心。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推动宪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大力弘扬民法精神,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和基层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继续推动观看民法典公开课,举办民法典网上知识答题,组织民法典法治讲座等系列活动。通过各类新媒体持续推送“民法典”知识及案例解析,定期发布作品,向全社会开展便捷掌上普法、实现民法典“短”“平”“快”传递,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法治宣传基本任务。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我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我市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宣传乡村振兴、基层组织建设、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节约粮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我市建设生态宜居林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大力宣传《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服务我市旅游文化发展和文明创建。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围绕重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工作,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坚持“预防在先、防范在前”,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提高“预防”和“惩治”社会管理实效,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林州。针对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对、野生动物保护、扫黑除恶、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疫病防治、毒品预防、防灾减灾救灾、社区管理服务、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公证、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提高全市公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将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纳入党校和红旗渠干部学院、廉政教育学院的必修课程,作为各级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和考核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探索建立党员领导干部任前党内法规知识考试制度,把党内法规知识考试作为拟任对象考察的重要手段。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政法机关要加强《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

  三、加强重点人群法治教育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教育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树牢法治观念,依法依规用权。重点抓好“关键少数”,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完善法治培训制度,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法治教育,落实我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核评估机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进行述法,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涉及青少年法治教育法律法规,全方位多渠道培育青少年法治信仰和法治遵从。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课教师,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在中小学设置法治知识课程,把法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融入校园文化、融入实践体验,通过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情景剧展演等形式,强化法治教育的参与性互动性。持续在我市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及全国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大格局。

  (三)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

  结合《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调解员、治安员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推动公民践行法治

  注重公民法治习惯的实践养成,促进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法治。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创建等活动相结合,将法治思维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制定过程。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分级分类监管和信用激励、惩戒、修复等机制,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依法诚信纳税等,培养规则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促进全民守法。大力宣传表彰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崇尚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加强红色法治文化挖掘、宣传和传承

  注重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深入挖掘我市“红旗渠精神”“谷文昌精神”等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加强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运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二)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弘扬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深入挖掘本地良法善治、良风美俗、家规家训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中。加强对法律文化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宣传代表性法治人物事迹和精神。

  )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中嵌入法治元素,持续拓展各行业各领域法治文化载体阵地,大力实施法治文化阵地优化提升工程,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乡村公园、文体广场等场所,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主题鲜明的法治文化阵地,对现有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着力提升镇(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扩大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增强法治文化阵地效能发挥。把法治元素融入红旗渠精神、谷文昌精神、廉政教育等教育基地,打造能够“代表林州特色、彰显红旗渠精神”全国普法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基本实现每个镇(街道)至少有一个固定法治文化基地,村(社区)至少有一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四)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建立健全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鼓励支持机制,组织创作、征集一批能够彰显时代特色、反映林州特色、深受群众喜爱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主题鲜明、贴近群众的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探索建立全市法治文艺精品库,汇聚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实现法治文艺共建共享。鼓励全市各界积极参与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扩大影响力。建设网上法治文化产品资料库。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演出进乡村、法治书画展览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的城乡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引导村民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推动移风易俗,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培育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规范乡村干部群众的行为,让依法决策、依法办事成为习惯和自觉。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一支法律明白人队伍”机制,建立健全岗位激励考评机制,提升服务质效。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普法基层行”等活动,进一步满足群众法律需求。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探索实行积分制,因地制宜推广村民法治学校、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阵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人民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引导人们理性平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最大程度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风险,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深化依法治校。推进依法治校制度的建立落实,加强各类学校校规、校训和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逐步实现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全覆盖,加强对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管理和培训力度,保障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能够切实发挥作用。深入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暴力、性侵害,抵制毒品、诈骗,沉迷网络、远离邪教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深化依法治企。完善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其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水平。持续深化“法律进企业”,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积极营造法治化服务型营商环境,推动企业依法经营,组织开展企业“送法进千企”“法治体检”等活动,帮助防范法律风险,堵塞法律漏洞,提升企业检查生产、流通等环节法律隐患,及时堵塞漏洞,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规范管理、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实现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推进依法治网,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落实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崇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依法护网用网,积极维护网络空间主权,清朗网络阵地。

  (三)加强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食品药品安全、交通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专项依法治理。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全面落实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

  (四)加强法治创建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将法治创建作为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作。深入推进“三级同创、乡村示范”,重点抓好镇(街道)、村(社区)法治示范创建,推动深化法治县(市、区)创建。积极参加创建全国、河南省、安阳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面提升全市法治创建的整体质量和水平,为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法治力量。

  六、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将普法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全过程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现场庭审、观看线上庭审视频。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人民群众需要法律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使广大法治工作者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普法者。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团队和组织,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家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引导商户、影院、车站、公交、出租车等管理单位履行公益性普法责任。积极利用户外大型电子屏、LED显示屏、公交车站广告栏等载体刊播展示普法内容。

  建立健全社会力量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工作机制,提高普法效能。探索奖励激励办法,推动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

  鼓励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网络媒体等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公益普法,开设专栏宣传全市普法成果和国家法律法规,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事件进行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推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探索建设新技术新媒体普法平台

  创新普法内容。把握普法需求侧变化特点,适应人民群众对“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的法治需求,由“被动式”灌输普法向“主动式”按需普法转变,推动普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注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开展分业、分类、分众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普法作品制作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引领普法大方向,传播普法正能量。

  拓展普法平台。深耕智慧普法,整合各类优质资源,依托“学习强国”“河南干部网络培训学院”“中国智慧普法网”“中国普法”等平台优势,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发挥好政务媒体、政法新媒体和全市各级各单位网络平台作用,建立系统集成、开放共享的全市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多渠道全天候向全市公民普法。

  创新普法方法。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遵循信息传播学、教育心理学等领域基本规律,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建设和完善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编织“法治宣传网”,推动形成立体传播、全城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法治建设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夯实普法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

  各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列入工作总体规划,明确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检査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保障措施

  切实保障经费。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单独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经济社会相协调。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元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根据财力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贫困地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保障各类普法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

  加强理论研究。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加强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等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

  (四)加强评估检查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开展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组织进行检查,加强检査结果的运用,表彰和奖励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和基层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民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各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应建立符合本单位本部门的普法规划,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及其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对各镇(街道)和市直相关单位普法工作年度考核,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监督考核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市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