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分配结果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安阳市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各镇、办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经研究,现调整下达你们的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涉及项目资金进行重新分配(具体项目及用途见附表),现将有关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41.862611省级资金135.351849市级资金454.264725县级资金963.349735。以上资金合计2835.22892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目标要求,经林州市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指挥部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根据上级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分配;
二是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的原则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林财预159号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调整资金分配表.xls
四、监督电话
12317
0372-6111017
0372-681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