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示
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安阳市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2号)、《林州市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指挥部关于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第一批)的批复》(林乡振指〔2024〕22号)要求,现将林州市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4〕22号),其中中央资金3050万元,省级资金710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376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目标要求,经林州市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指挥部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根据上级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有关精神分配;
二是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积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的原则分配。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四、监督电话
12317
0372-6111017
0372-681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