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1-05-12 16:05  文章来源:林州市财政局
分享:

林州市十五届人大

六次会议文件(10

 

关于林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428日在林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吕澎亮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极其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特别是前所未有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运行呈现稳中有进的态势。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3.3亿元,为年初预算33.3亿元的100%,增长10.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6.4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9.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0亿元,为调整预算70.3亿元的99.6%,增长5.1%。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7亿元,为年初预算31亿元的92.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3亿元,为调整预算35.3亿元的100%。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完成4.2亿元,为年初预算3.3亿元的127%。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3亿元,为年初预算2.3亿元的100%。

(二)政府债务情况

安阳市财政局核定我市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为78.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6亿元,专项债务42.8亿元。

2020年我市共争取政府债券额度12.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7亿元,专项债券12.2亿元,主要用于棚改、供水、污水处理、医疗卫生等项目。截止2020年底,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7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1.3亿元,专项债务39.8亿元。

2020年我市政府债券还本付息4.4亿元(还本2.1亿元,付息2.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付息1.1亿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3.3亿元(还本2.1亿元,付息1.2亿元)。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1.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推动财政收入持续增长

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建筑业发展环境,着力打造龙头带动、强强联合的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建筑业向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和司法保障力度,维护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支持建筑企业发展壮大。坚持把工业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定盘星”和“压舱石”,调整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一区多园”发展模式,推进建筑装备材料产业园和智能制造产业孵化园建设,全力推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以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为载体,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促进房地产、旅游、金融等产业协调发展。

2020年,我市产业支撑持续夯实,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在安阳五县(市)中,我市收入规模、增幅均居第1位,税收比重居第2位。在全省104个县(市)中,我市收入规模居第10位,收入增幅居第15位,税收比重居第6位。

2.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各项事业平稳发展

1)全力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市财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来抓。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疫情防控需求,累计安排资金2385万元,确保了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

2)积极支持企业全面复工复产。面对疫情冲击,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要求,通过资金支持、减税降费、减免房租、财政贴息等一系列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安排资金2.1亿元支持凤宝、光远新材等工业企业,安排资金2000万元扶持物流企业。全年减税降费5.2亿元,有效对冲了疫情影响,推动了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3)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稳妥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全年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2.9亿元,重点支持棚改、供水、污水处理、医疗卫生等民生项目,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全年完成化解10.4亿元。

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统筹资金9441万元,用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产业扶贫、“雨露计划”培训和财政贴息等项目。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提标扩面,农村低保每人每年财政补助由原来的195元、190元、185元提高到300元、290元、280元,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大力支持污染防治。安排资金1.7亿元,支持大气水体污染防治、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和农村环境保护项目实施,扎实推进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4)全力支持城市“双创”。安排环卫保洁、绿化亮化等资金1.1亿元,推进城市环境整体提升。安排资金2593万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安排资金5270万元,支持秋实路、阜民街、华信路及天平大道道路升级改造。全力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功。

5)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398万元、农机购置补贴1017万元、水利建设资金5186万元,着力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1.5亿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安排资金1.2亿元,大力开展一事一议、美丽乡村项目建设,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6)加大基层组织建设支持力度。将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村居监督委员会经费和驻村第一书记经费等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全年安排村级经费1.1亿元,按每村10万元的标准保障村级组织运转和为民服务能力。

7)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安排资金2942万元,支持薄弱学校改造、校舍维修、危房鉴定等项目。安排资金1417万元,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资助以及生源地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等政策。安排资金2.5亿元,支持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建设,大力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水平。

8)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安排资金4.8亿元,用于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安排资金5000万元,用于中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工程建设。安排资金1137万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抗疫国债资金908万元,支持乡镇卫生院及P2实验室建设。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增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3.深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1)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深化。出台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绩效运行监控等管理办法,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内容和管理职责,逐步建立覆盖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制度。对2019年度17个扶贫项目开展绩效检查,检查覆盖项目立项、实施、验收、项目管理、资金支付、绩效自评等方面,切实落实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做好直达资金机制落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重要举措。全年安排直达资金5.6亿元,用于民生兜底保障、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城区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直达资金的及时下达和使用,提升了财政保障能力,在支持疫情防控、稳住经济基本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PPP项目稳步推进。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共13个,总投资105.8亿元。其中落地项目12个,总投资105.2亿元。规范推进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开展第二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和旅游通道综合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期、首个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实现了政府支出按效付费。

4)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强化。出台《林州市完善市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办法(试行)》等19项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办法,初步搭建我市国资国企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成立中共林州市国有企业委员会,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围绕全市“三业并举”发展战略,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明确企业功能定位,初步形成了国有企业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5)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预算编制、预算调整、预算责任追究工作程序。联合市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开展全市各类存量资金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撤销银行账户23个,认定并收回财政存量资金8086万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通过优化管理流程,完善管理模式,从源头上规范财政性资金使用程序,建立健全资金、资产管理使用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全年共组织招标采购456次,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6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66.5亿元,节约资金2.5亿元,节约率1.5%。财政投资评审完成评审工程项目417个,送审金额11.7亿元,审定金额10.4亿元,审减1.3亿元,审减率10.9%。

刚刚过去的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回顾过去的五年,林州财政走过了一段极不平凡的奋斗历程,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也取得了新的成就。一是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情况下,五年收入总量达到125亿元,比“十二五”的63.7亿元增长96.5%。2017年、2018年、2019年,连续实现“双20”“双25”和“20.30目标”,保持了财政收入的连年高速增长。收入规模在全省的位次从2015年的20位上升到2020年的第10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亿元的镇(街道)从2015年的2个增加到2020年的13个。二是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五年支出总量达到 279.5亿元,比“十二五”的153.5亿元增长82.1%,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其中民生资金投入累计达到220.7亿元,占总支出的79%,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三是减税降费力度空前。坚持算政治账、长远账,连续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有效促进市场主体和实体经济发展,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通过调整市与镇(街道)财政体制,调动镇(街道)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形成了财政收入市本级与镇(街道)“1+20”引擎模式,实现了财政收入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预算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率先在安阳市县区中启动PPP模式。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各位代表,面对各种风险挑战和繁重的发展任务,我们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够精细,预算约束不够有力,预算法治意识不够强化;可用财力依然不足,刚性支出规模增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政府债务规模总体处于合理水平,但仍存在较大风险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认真解决。

二、2021年预算草案情况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21年预算,对于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保持经济健康平稳运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市委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大力提质增效、更可持续,保持适度支出强度,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突出保基本、守底线,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支出使用效果。增强重点支出财力保障,在促进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上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切实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财力保障。

(一)2021年主要支出方向

1.支持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完善基层医疗体系建设。支持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支持开展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加强对应急管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配置和应急物资储备的保障。安排公共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资金4131万元,全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2.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财政在脱贫攻坚上的投入力度和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推动脱贫攻坚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平稳过渡。继续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993万元,支持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巩固。安排资金547万元,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提升,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安排资金3257万元,支持“四好农村路”、农田水利建设。安排资金5500万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发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作用,安排资金1465万元,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安排资金5420万元,按每村10万元标准保障村级组织运转和为民服务能力,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3.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3080万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着力保障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国土绿化、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以及生活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程。安排资金2127万元,用于公共交通,支持绿色出行。

4.支持巩固城市“双创”成果,助推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支持城市“双创”成果巩固。安排资金1亿元,支持城区环卫保洁、绿化亮化等工作。安排资金2004万元,支持垃圾焚烧发电、应急垃圾填埋场项目推进。安排资金4656万元,支持湖滨南路、阜民街西延、兴林路西延、长春大道西延等市政道路建设。安排资金4.4亿元,推进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安排资金3023万元,加强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5. 支持加强和改善民生,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大开源节流力度,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牢牢兜住“三保”底线。安排薄弱学校改造、学校供暖资金5243万元,完善学校基础设施,支持教学条件改善。安排资金4296万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由年人均550元提高到580元。安排资金405万元,用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财政补助水平。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9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40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达到月人均6800元。安排资金740万元,继续支持免费开展“两查”“两筛”项目。

6.按时支付到期资金,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举债行为,控制债务规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安排政府债务本息和隐性债务化解资金7.9亿元,确保按时还本付息。

(二)2021年市本级收支预算

1. 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安排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8.5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亿元,增长73.2%;上级补助收入22.5亿元;镇(街道)上解收入14.1亿元;调入资金1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4.2亿元,其他资金调入8.8亿元);上年结转267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6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情况:税收收入0.7亿元,非税收入7.5亿元。

2)支出安排

2021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8.5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6.3亿元;上年结转支出2670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支出12.5亿元;新增一般债券支出46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0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力安排支出38.9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7.4%。其中:人员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21.2亿元,占55%;项目支出17.7亿元,占45%。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1.3亿元,加上历年结余140万元,加上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308万元,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900万元,可供安排资金32亿元。按照“以收定支、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当年支出25.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6亿元,调出资金4.2亿元,上解支出5304万元,结余211万元。主要项目情况:

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亿元,支出21.9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100万元,支出51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市本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安排3.6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2.5亿元),加上历年滚存结余6.7亿元,可供安排资金10.3亿元,安排当年支出2.5亿元,结余7.8亿元。

4.预算草案批准前已支出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预算草案在人代会批准前可以安排部分支出。今年13月份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亿元,主要用于保障个人经费和正常运转等必要支出。

三、改进和加强预算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坚持量入为出、精打细算、节用裕民,严把预算支出关口。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项目,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等经费标准。实施预算执行、预算评审、审计查出问题、绩效评价结果等与预算安排的挂钩机制,加强支出审核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坚决杜绝铺张浪费行为。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预算法定,强化制度约束,按照预算法规定的时间批复下达预算,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确需调整预算的,严格按程序报批,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按规定及时收回长期沉淀闲置的预算资金。

(三)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完善优化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提高采购项目限额标准,鼓励实行电子化采购、降低供应商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取消货物类、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缩短合同签订时间,增强中标企业抵抗风险能力。

(四)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强化专项债券使用管理,足额安排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坚决完成存量隐性债务年度化解任务,积极推动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五)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继续推动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以董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授权、放权体系建设。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加快推进国有资本整合,推进市属企业间专业化重组,提高企业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