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洹泉涌流·智汇红旗渠”
人才集聚计划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暂 行)
第一条 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的意见》(安办文〔2020〕2号)、《中共林州市委办公室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洹泉涌流·智汇红旗渠”人才集聚计划为加快推进世界人文山水城市建设提供人才支撑的意见》(林办文〔2020〕9号)精神,为落实引进人才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是经人社部门取得“人才服务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的引进到我市工业、建筑业、文化旅游业三大主导产业及其他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领域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按规定连续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人员。
第三条 引进人才享有以下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含配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购房补贴标准为: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2万元,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5万元,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技师3万元。
(三)购房优惠:在正常销售价格的基础上,王城相府小区,实行96折优惠;鼎胜银河湾住宅小区,实行95折优惠。
第四条 购房优惠政策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到市民中心房产事务中心住保窗口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请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和一卡通。(复印件各一份核对原件),申请人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2.林州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3.经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购房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
(三)经房产事务中心初审、住建局审核,在红旗渠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申请通过审核后,由住建局和房产事务中心联合向财政局申请购房补贴资金,购房补贴资金通过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第五条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事务中心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