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问题集中整治的通知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5-12-16 08:39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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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部署要求,严厉整治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行为,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排查整治

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结合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及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工作,各镇、街道要全面发动“一队一中心”、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楼(院)长、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对居民住宅小区、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门店等场所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巡查。要重点强化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的管控,从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在行动期间增加夜间巡查频次,加大劝阻和制止力度,坚决整治“飞线充电”突出问题。

二、加快推进设施建设

住建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对个别尚未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老旧小区,科学规划、统筹资源,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确保“应建尽建”。严格执行《河南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设计标准》等规定,完善防火分隔,增设安全设施,落实分组停放要求,切实提升充电场所和设施的本质安全水平。对已完成建设的小区开展“回头看”,对无法满足充电需求或安全要求的,及时改造升级,确保取得实效。

三、规范充电服务收费

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相关指导办法,规范充电收费,指导新建住宅小区加强充电设施维护管理,市场监管、发改等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协同处理违规收费行为。

四、强化警示宣传教育

消防救援部门要精选典型火灾警示教育片,通过各类媒介广泛宣传,重点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单位集中学习。积极普及科学避险和自救常识,引导群众在火灾发生时冷静判断火势位置与发展阶段,科学选择紧急逃生或固守待援。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对因违规停放、充电受到行政处罚的个人,在小区内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群众规范停放充电意识。

五、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居民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建设,配齐装备器材,强化人员培训演练,切实提升扑救初起火灾、排查火灾隐患、组织宣传培训和应急疏散的能力。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内经营人员、出租方和承租方等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及疏散逃生技能,全面提升住宅小区火灾防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