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17-11-20 10:03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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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安监〔2017〕46号

林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备案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用人单位:

  为切实推动我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职业病分布情况和现状,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根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申报工作的重要意义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和义务。组织、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是职业卫生(安监)监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辖区职业病危害情况的有效、快捷手段,也是更有针对性开展执法工作,促进用人单位自觉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申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落实专人负责,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扎实做好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扎实推进,先重点行业、后一般行业”的原则,组织、协调辖区内存在职业病职业危害的企业,如陶瓷制造、耐火材料生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建筑、机械、使用有毒有机溶剂和存在粉尘与高毒物品等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作为工作重点进行申报。

  申报要求:企业可登陆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网页(www.chinasafety.ac.cn),进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经过审查备案后打印备案的申请表并签字盖章,携带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均自备复印件),一并到林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健康科(四楼西头)依法进行申报,安监部门在收到用人单位报送的纸质《申报表》后,将为用人单位开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并将《申报表》归入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

  三、严格执法,推动企业主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职业卫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企业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程度确定重点监管对象,有针对性地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的检查,提高企业申报职业病危害工作的主动性。对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申报或申报虚假信息的企业,安监部门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安监总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48号令)要求严格执法。

  四、确保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组织、协调辖区内的企业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市安委办将适时组织人员对申报工作进行督查,通报各乡镇、街道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进展情况,对申报工作推进不力或进展缓慢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