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引发建工领域诉讼难题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林州市建筑业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建管局对您的提案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强化源头管控,全面强制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议有助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将立足单位职能,积极与住建、发改等相关部门配合,强化建设工程领域源头治理。同时,我市法院表示在案件审理中,将重点审查工程款支付担保落实情况、工程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流程合规性,对无资金保障开工、违规要求施工企业垫资、以审计为由拖延付款等行为,依法认定相关合同条款效力,明确付款责任,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履约,推动形成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工程建设环境。
二、您提出的“加大惩戒力度,建立拖欠工程款黑名单”建议有利于形成“失信必惩、守信激励”的良好氛围。我们将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对审理中发现的拖欠工程款失信主体,及时将其失信信息推送至信用监管平台,配合相关部门将失信信息与招投标资格、融资授信、资质审批等挂钩,限制其市场准入。
三、您提出的“优化司法保障,设立建工案件绿色通道”建议有利于保障胜诉者权益。我市法院表示将严格落实您提出的优化司法保障要求,实行“快立、快审、快执”机制,大幅缩短案件审理和执行周期。进一步降低财产保全门槛,简化保全申请流程,减轻施工企业维权成本;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同时,采取多部门联动聚焦恶意拖欠工程款项、长期规避履行、拒不配合执行等突出违法行为,依法精准适用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形成强力司法震慑,全力破解胜诉企业回款难、兑现难问题。
四、您提出的“健全溯源治理,完善行政、行业、司法多元调解机制”建议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护航建筑业健康发展。政法部门将继续完善多元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引导建设工程领域纠纷优先通过多元调解方式化解,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会商行业纠纷特点,共享纠纷化解资源,共同梳理行业治理痛点难点,推动形成“源头预防、多元化解、司法保障”的诉源治理体系,切实护航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切实把委员建议转化为推动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林州市建筑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建筑业工作,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林州市建筑业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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