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芳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联合体+混改”合作模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紧扣省、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政策导向,贴合林州“中国建筑之乡”发展实际,对推动国资民企协同发展、提升本地建筑企业市场竞争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基础
近年来,我局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动国企民企协同发展:
1、深入贯彻《河南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企改制重组,为“联合体+混改”模式落地奠定了政策基础。
2、聚焦混改突破,推动国企民企携手合作,打造优势互补的“混改”样本,如混合所有制企业汇联建公司,提升本地建筑企业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优化建筑业发展环境,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筑业服务保障工作机制》等政策,支持企业创优夺杯、科技创新,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保障。
二、相关举措
1、提供建筑领域混改对接服务,梳理本地国企混改项目信息,定向推送优质民营企业;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企改制重组,按股比分享收益,推动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深度融合;建立民企结对帮扶机制,引导本地优质民营企业与国有建筑企业与建立结对帮扶关系。
2、优化配套服务保障,联合金融、发改等部门,为参与“联合体+混改”模式的企业提供针对性金融支持、信用激励;依托“红旗渠工匠”实践示范基地,开展政策解读、项目管理、合规经营等培训指导,提升企业合作能力和发展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联合相关部门深入探索“联合体+混改”模式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步骤和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开展试点示范,选取部分优质企业先行先试,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逐步扩大模式应用范围。
3、强化跟踪服务,定期调研模式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合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国企民企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助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建筑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林州市建筑业管理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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