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6-07-07 11:30:29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分享:

  暑期将至,研学游活动热度明显上升。为深入推进“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集中整治,从严查处包价旅游类研学旅游存在的虚假宣传、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文化和旅游部选取了部分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

  案例一:未经许可接待研学旅游团队案

  广西正步实践研学旅行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学生前往百色市参加研学旅游。广西正步实践研学旅行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8月,隆林各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对广西正步实践研学旅行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31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武某栋作出罚款61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非法招徕学生参加研学旅游案

  广西不倒翁研学投资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设计赴长沙研学旅游线路,通过在艺术培训公司门口张贴宣传广告方式宣传旅游产品,并组织学生赴长沙参加研学旅游活动。广西不倒翁研学投资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8月,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对广西不倒翁研学投资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莫某利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以研学机构名义组织研学旅游案

  李某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冠之军研学玉门分部”名义在社交平台发布“25年五一【畅玩水上世界·领略航空魅力·探索非遗文化】”研学旅游产品,并收取学生的报名费用。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5年5月,玉门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对李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文件: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大河网 ICP备案序号:豫ICP备2021024383号-2

网站标识码:4105810012 公安机关备案号:41058102000015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编号:1164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