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的谣言总会时不时冒出来误导大家,谣言不止,辟谣不歇。今天,我们继续化身“谣言粉碎机”为大家识破4个社保谣言。
一、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替代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都能分散用人单位的事故伤害风险。但工伤保险是我国具有法定强制性的社会保险, 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否则属于违法行为;而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由企业自愿选择投保,可以将其作为工伤保险基本保障之外的补充。
二、伤残退役军人旧伤复发,可享受与工伤职工相同的工伤保险待遇?
伤残退役军人旧伤复发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这是因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伤残职工伤残程度的一次性补偿,职工原在军队服役期间,因公负伤致残后, 已经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的各项待遇中的一次性待遇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性质等同,因此不应重复享受。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可以一直领取社会保险补贴吗?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伤残津贴是不变的?
伤残津贴会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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