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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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10 15:50:15
文章来源: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我委拟同意林州市陵阳镇东贤城行政村卫生所医疗机构变更申请,现予以公告:
医疗机构名称: 林州市陵阳镇东贤城行政村卫生所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郭茂林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郭茂林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 “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核准变更后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魏怀金
核准变更后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魏怀金
公告时间:2026年4月10日特此公告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林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服务科联系。
联系电话:0372-6166610
林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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