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消费品质 优化消费环境
林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蔡晓军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6-04-10 09:06:56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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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启新程,万象更新。在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我谨代表林州市人民政府、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向坚守诚信经营的市场主体、奋战在消费维权一线的工作人员,以及所有关心支持我市消费环境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核心引擎,更是民生福祉的直接体现。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相关部门锚定民生关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根本遵循,持续完善消费维权体系,重拳整治消费领域乱象,全年累计受理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6371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4.2万元。从筑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到规范水电气暖等公用行业收费秩序;从严查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到畅通线上线下维权渠道、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全市消费环境持续优化,市场秩序稳中向好,群众消费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为林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民生根基。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推动消费提质扩容、优化消费环境,既是激活内需潜力、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抓手,更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年主题确定为“提升消费品质”,正是紧扣消费升级趋势、回应群众美好生活期盼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消费维权工作融入发展大局,加快构建“法治保障、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主责、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以高品质消费供给、高标准权益保护、高效率维权服务,为林州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消费动能。

  以严的监管守牢安全底线,筑牢消费维权“防火墙”。民之所盼,政之所向。要始终站稳群众立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紧盯食品药品、保健品、儿童学生用品等重点品类,强化“一老一少”重点群体权益保护,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严查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计量作弊、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要主动顺应消费业态新变化,聚焦数字消费、预付式消费、直播电商等新兴领域,精准排查化解消费风险,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坚决防范各类消费陷阱,让群众敢消费、愿消费。

  以优的供给激活消费活力,夯实品质消费“压舱石”。提升消费品质,核心是推动供给提质升级。要紧扣“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的发展逻辑,顺应绿色消费、品质消费、健康消费升级趋势,推动各项促消费、惠民生政策落地见效,引导企业深耕产品质量、优化服务体验,以优质供给适配消费升级需求。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依法规范职业打假行为,严厉打击恶意敲诈企业的不法行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让诚信经营、品质至上成为市场主流。

  以实的举措深化社会共治,织密放心消费“保障网”。消费环境建设没有旁观者,人人都是参与者。要持续畅通12315等“接诉即办”投诉举报渠道,优化维权处置流程,提升诉求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做到群众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以“3・15”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线上线下联动开展普法宣传、消费警示发布、典型案例曝光等活动,让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广大市场主体要坚守诚信底线,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以诚信立品牌、以品质赢市场;广大消费者要主动学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人人关心消费环境、人人参与消费维权”的浓厚氛围。

  消费兴则市场兴,市场活则经济活。站在“十五五”发展的新起点,我们将始终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细消费维权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消费品质、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林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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