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答记者问
在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红围绕“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就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记者:2026年消费维权工作的主题是什么?
刘志红:2026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确定为“提升消费品质”。这一主题聚焦消费供给升级与维权效能提升,要求各级消协组织以守正创新为原则,通过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加速维权服务提效、优化消费环境品质,助力消费扩容升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记者:今年“3.15”期间,我市将开展哪些活动?
刘志红:结合年主题要求与本地实际,我市将开展九大重点活动:一是市领导、市消协名誉会长发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署名文章,凝聚“提升消费品质”社会共识;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布2025年以来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以严格执法护航品质消费;三是公布2025年以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秀案例,传递维权正能量;四是广泛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夯实品质消费法治基础;五是强化网络监测与重点领域监管,聚焦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网络交易等关键环节,筑牢品质消费安全防线;六是畅通12315平台、咨询电话等维权渠道,高效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七是在大型商超、本地生活服务类APP开展“提升消费品质”公益宣传,扩大主题影响力;八是组织消费咨询服务活动,现场解答品质消费相关疑问;九是联动开展消费普法教育,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品质消费理念。
记者:围绕“提升消费品质”年主题,我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协将重点推进哪些工作?
刘志红: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们将以“提升消费品质”为核心目标,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推动消费维权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目前,我市市场主体已达8.98万户,2025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6371件,全部按期办结,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2万元;立案查处市场监管违法行为490起,罚没金额695余万元,有力保障了消费品质与市场秩序。今年,我们将重点开展十项工作:
一是深化品质消费教育宣传
聚焦“提升消费品质”主题,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联动各方力量开展普法宣传与教育引导,发布消费维权共治成果,营造“懂品质、护品质、享品质”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品质监督
关注消费弱势群体与薄弱环节,针对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开展专项监督调查,通过消费辟谣、乱象点评等方式敦促企业落实品质主体责任,为破解消费痛点、提升供给质量提供监管对策。
三是提升消费满意度
开展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提升调研,围绕农村消费、养老服务、预付式消费、平台交易等领域组织品质消费体验活动,对基本民生产品与新消费产品开展比较试验,为消费者科学选购优质产品提供参考。
四是推动消费政策落地
督促企业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绿色产品下乡等政策,优化“一老一小”品质服务供给,支持新型品质消费加快发展,完善消费维权制度与品质保障体系。
五是完善品质维权共治体系
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深化消费教育“五进”(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网络)活动,通过知识讲座、咨询服务、资料发放等形式,提升公众品质消费意识与维权能力;扩大投诉和解联络单位覆盖面,加强部门协作,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履责、消费者参与、舆论监督的品质消费共治新格局。
六是加强品质消费引导
推动重点行业建立公平对待消费者的自律公约,运用新技术、新载体开展接地气的消费教育,提升消费者识别优质产品、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七是优化维权便利化服务
依托全国12315平台企业在线消费纠纷解决系统,发挥217家ODR企业作用,实现消费纠纷线上高效对接、快速化解,为品质消费保驾护航。
八是开展品质提升专项整治
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百日行动”、水电气暖收费整治、“清源”“挂证”等专项执法,严厉打击商标专利侵权、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等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营造放心品质消费环境。
九是聚焦质量引领提质增效
以质量、标准、品牌“三大引领”为抓手,推进汽配产业质量提升,开展质量月宣传与标准化示范点建设,打造河南省商标品牌培育基地,推动产品与服务提档升级,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供给。
十是服务消费经济发展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服务与营商环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与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助力消费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品质消费与经济社会协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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