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老王承包了一项工程,雇小帅负责运送建筑材料。某日,小帅送货途中因操作不当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身亡,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其自身过失负事故全部责任。小帅家属认为小帅是工作期间出的事,要求老王承担赔偿责任,老王依据责任认定拒绝赔付,双方争执不下,遂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事发后,当地派出所与司法所组建联合调解小组,启动应急调解机制,采用“先稳控、后普法、再联动”的分步调解策略推进工作。调解员先安抚家属情绪,给予情绪宣泄空间,稳住双方的同时,调解小组全面开展调查取证:复核事故现场路况及撞击痕迹,结合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责任依据;走访工地工人,核实双方雇佣关系及送货指派情况;查阅报酬支付凭证,询问村干部前期交涉细节。
厘清案件事实后,调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个人劳务关系、过失责任划分相关规定,向双方明确法律边界:交通管理部门的全责认定决定老王无强制赔偿义务,但也存在人道主义补偿的情理基础。针对家属“上班出事老板必须担责”的错误认知,调解员用法律条文进行了纠正;对老王“无责便无须赔偿”的冷硬态度,调解员则引导其想想争议若持续发酵对自身经营与社会声誉的负面影响。调解员还向双方分析了诉讼程序的时间、经济成本与不确定性,阐明了调解的优势,双方仍就赔偿金额与责任认同存在分歧。
之后,调解小组单独约见老王,从人道主义担当、行业形象维护、长远经营发展三个角度调和,强调适当补偿是化解矛盾、彰显社会责任的理性选择。还邀请了村干部、家属亲属及同乡参与调解,劝导家属理性看待赔偿问题。调解小组拟定了多套赔偿方案,详细说明金额构成、履行方式及后续保障,逐渐缩小双方分歧。
【调解结果】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工程承包方老王一次性支付小帅家属货物余款及人道主义赔偿款,小帅家属承诺不再就此次事故向老王追究法律责任。
【调解寄语】
本案带来三点启示:一是情绪疏导先行。涉事故赔偿纠纷双方极易情绪化,应先稳定情绪再推进调解,提升沟通效率。二是法理情融合。调解应明晰法律权责,同时融入情理疏导,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三是借助多方合力。善用人情力量,有助于打破调解僵局,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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