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2024年1月国务院新修订的《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各地县级市实施细则,我为您系统解读县级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的核心框架:
一、预案定位与法律依据
编制依据:以《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办函〔2024〕11号)为顶层设计,结合《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规,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预案体系。
适用范围:覆盖县级市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
县级市设立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简称"安防委"),作为灾害救助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
1.机构职责
市安防委:统一领导、组织本辖区灾害救助工作,主任通常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担任
市安防委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承担综合协调、灾情统计、物资调配等日常工作
专家委员会:提供灾情评估、决策咨询等技术支撑
三、核心运行机制
1. 灾害救助准备(预警阶段)
在灾害预警发布后,市安防委办公室立即启动准备措施:
信息通报:向可能受影响的镇(街道)通报预警,提出防范要求
物资前置:提前调拨救灾物资,启动与交通、铁路等部门的应急联动
力量预置:视情派出工作组实地检查,指导转移安置易受灾害威胁人员
动态评估:加强应急值守,跟踪灾害风险变化,对损失进行预评估
2. 灾情信息管理
报告时限:严格执行“初报要快、续报要准、核报要全”原则
镇→县(市)级:规定2小时内报告;
县(市)级→市级: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审核、汇总上报;
特殊情况:断电、断路、断网时,可先通过卫星电话等方式报告,后续补报;
会商核定:建立灾情会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商会,全面客观评估、核定灾情数据。
四、应急响应分级与启动条件
县(市)级响应分为四级(Ⅳ级最低,Ⅰ级最高),根据我市人口规模、经济水平等设定具体量化标准:
响应级别 | 死亡/失踪 | 紧急转移安置 | 倒损房屋 | 干旱需救助人口 | 决策权限 |
Ⅳ级 | 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 | 0.2万人以上、0.6万人以下 | 200间或100户以上、600间或300户以下 | 人口10%以上、15%以下,或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 安防委副主任(分管应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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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 | 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 | 0.6万人以上、1万人以下 | 600间或300户以上、0.2万间或600户以下 | 人口15%以上、20%以下,或2万人以上、4万人以下 | 安防委常务副主任决定 |
Ⅱ级 | 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 | 1万人以上、2万人以下 | 0.2万间或600户以上、2万间或0.6万户以下 | 人口20%以上、25%以下,或4万人以上、6万人以下 | 安防委主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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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 | 死亡50人以上 | 2万人以上 | 2万间或0.6万户以上 | 人口25%以上或6万人以上 | 安防委主任决定,必要时县(市)委、县(市)政府直接决定 |
五、分级响应措施
响应级别越高,措施越全面:
Ⅳ级响应(最低级别)
县(市)安防办组织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
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群众
紧急调拨生活类救灾物资,协调救援力量
发布灾情信息,做好舆情引导
Ⅰ级响应(最高级别)
在落实低级别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
统一指挥:县(市)安防委主任统一组织、领导、协调救助工作。
资源统筹:加强集中安置点管理服务,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全面动员:协调军队、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救援。
社会动员:组织开展救灾捐赠,统筹志愿者力量。
损失评估:指导开展灾害损失综合评估。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过渡期生活救助
灾害稳定后,对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提供过渡期生活救助。
2.冬春救助
每年9月下旬启动调查,10月底前制定救助方案,解决受灾群众当年冬季至次年春季的基本生活困难。
3.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补助对象:因灾倒塌或严重损坏住房的受灾户;
补助标准:根据受灾地区经济水平、建房成本等因素确定;
程序规范:受灾人员申请→村(居)委会评议公示→镇(街道)审核认定→县(市)级审批确认。
七、保障措施
资金保障
镇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与自然灾害救助需求相适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物资保障
充分利用现有储备仓储资源,合理规划、建设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点),优化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布局,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形成救灾物资储备网络。镇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原则,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
设施保障
镇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可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难场所。
八、2024年修订要点
根据国务院2024年1月印发的最新国家预案,县(市)级预案修订重点包括:
1. 优化指挥体系:强化安防委统一指挥职能
2. 完善响应联动:与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等专项预案响应联动
3. 强化基层能力:为镇(街道)、村(社区)配备必要装备,提升自救互救能力
4. 规范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发布信息
总结:县级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是基层应急管理的核心制度,体现了“以人为本、快速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标准化的响应流程和量化的启动条件,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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