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淇镇关于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的倡议书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6-01-05 11:50:06  文章来源:临淇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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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广大村民朋友们: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其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行为潜藏着极大安全隐患,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空气质量与社会公共秩序。为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守护辖区平安稳定,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烟花爆竹安全治理,形成全民监督、共同抵制的良好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向全镇村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1.凡是正在从事或参与非法涉烟花爆竹行为的人员或单位,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活动!

2.凡持有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请立即主动上交至当地公安派出所或镇政府

3.对于主动上交者,将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4.对拒不停止、拒不整改或顶风作案的,一经查实,将坚决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构建全方位监管、全民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现公开征集本行政区域内非法涉烟花爆竹行为线索大家如发现以下情况,可通过指定渠道进行举报:

1.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各类烟花爆竹的行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

2.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

3.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

4.其他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5.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及烟火药、黑火药等原材料的行为。

三、举报奖励与要求

1、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以下标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现金奖励:

1)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查获实物价值较大或涉嫌犯罪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2)举报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奖励人民币500元;

3)举报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视情况给予100-500元奖励。

具体奖励金额由临淇镇人民政府根据查证情况、案值大小、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研究确定。同一违法行为以首次有效举报为准。多人联名举报按一案奖励,奖金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

2、兑现与保密:提倡实名举报,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匿名举报无法核实身份的,不纳入奖励。

3、责任要求:举报线索须真实有效。对恶意诬告、虚假举报或扰乱公共秩序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

临淇镇人民政府:0372-6711130

临淇镇派出所:0372-6711110

3、现场举报:可前往临淇镇派出所、临淇镇人民政府当面举报。

4、举报需提供准确线索(时间、地点、涉事人员等基础信息),确保线索真实可查。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维护公共安全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让我们携手并肩,积极参与到打击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的行动中来,主动举报相关线索,共同抵制危险行为!


临淇镇人民政府

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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