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深入推动党建引领高效能治理,进一步规范镇区市场管理秩序,提升镇容镇貌,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市场环境,即日起我镇将持续开展镇区市场秩序和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现就有关细则告知如下:
一、商户和住户管理要求
1.镇区内所有的单位、商店应严格遵守店内经营,禁止占用人行道、主干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在房前屋后堆放各种物料。
2.严禁乱摆、乱搭、乱挂、乱建、乱拆、乱贴、乱画,保持门前整洁美观,确保镇区整体干净整洁。
3.各类房屋修缮、庆典活动、车辆修理等,严禁占用道路施工,不得堆放建筑材料;严禁在道路上搭建拱门,影响交通出行。
4.全体居民要自觉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设施、花草树木,维护优良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应当在7:00前、19:00后倾倒至固定垃圾收集点,严禁垃圾乱倒、污水横流现象。
5.餐饮门店可定时在门前合理范围售卖,时间控制在7:30前、18:00后,售卖区域地面必须铺设防油布、杜绝污水乱流,如造成油污现象应及时自行清理,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
6.住户办理红白事,应严格控制占用区域、噪音及环境污染等,如有重要活动要服从村委会的安排。
二、流动商户管理要求
1.所有流动商户统一集中到任村村委会门口舞台前经营售卖,禁止占道经营。
2.流动商户所产生的垃圾由流动商户自行清理,禁止建设固定和临时设施。
3.严禁使用高音喇叭叫卖、播放广告等。
三、车辆停放管理要求
1.所有小型车辆一律按照箭头方向停到停车位;大型车辆统一停放到东环路、北环路东延;红旗渠路、北环路、中心街、南环路禁止停放大车。
2.所有施工机械作业或通过,应当使用平板车拖行或安装缓震胶垫,不得在镇区长期停放。
同住一镇,共爱一家。请大家自觉遵守并相互转告,打造宜居宜业美丽任村!
公安机关备案号:41058102000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