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民政局关于撤销社会组织登记的公告(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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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8 11:29:04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经核查,林州市爱弥儿幼儿园等7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7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被撤销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之日起,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其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公章、财务印章一律作废。
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1、林州市爱弥儿幼儿园
2、林州市合涧镇金太阳幼儿园
3、林州市原康镇大安幼儿园
4、林州市临淇镇镇北幼儿园
5、林州市得英学校
6、林州市红旗渠企业家学院
7、林州市谷文昌书画院
林州市民政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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