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至4月11日,我市开展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工作,共有285户递交申请材料,经审核,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264户(详见附件1),不符合条件的21户(详见附件2),现将人员名单分小区按姓名拼音排序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请复议并递交复议的书面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确认其摇号资格。
一、摇顺序号时间
2025年4月24日上午9:00-11:00
二、摇顺序号地点
林州市翠微路北段红旗渠政务服务中心4楼房产事务中心415室
三、摇顺序号所需材料
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产生的顺序号,将作为摇取房号的重要依据,选房顺序将依据电子摇号结果确定,若在摇号过程中出现空号,那么选房顺序将按照号码从小到大的自然序列接着顺延,直至补齐房源数量为止,房源数量外的家庭选房资格自动取消。
2、摇号人员按姓名拼音排序依次进场,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严格遵守现场秩序,对不听从指挥扰乱现场秩序的一律取消摇号资格。
3、申请人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摇号,未按时间要求参加摇号的,视为自动放弃。
4、申请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参加摇号,其他人不得代办,不得进入摇号现场。
5、请持续关注http://www.linzhou.gov.cn/(林州市人民政府网),后续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相关事宜会在网站上发布(发布地点:林州市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五、监督机构
房产事务中心法规效能科
咨询电话:0372-6093862
监督电话:0372-6819816
林州市房产事务中心
2025年4月17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1058102000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