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公告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5-04-07 11:18:57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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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林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林州市2022年度保障性住房相关标准的通知》、林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林州市保障性住房退出房源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退出房源申请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房源共3个小区,申请家庭可根据自身工作、生活需求,确定意向小区,每个家庭只能填写一个意向小区。由申请人到意向小区物业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

一、房源分布情况

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房源有3个小区,共计450套,具体情况如下:

1、聚贤苑小区位于陵阳新区,房源共353套。

2、幸福家园小区位于陵阳新区,房源共14套。

3、春华苑小区位于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南,房源共83套。

二、申请递交资料地点及时间

地点:各意向小区物业办公室

时间: 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家庭在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5平方米(含)以下;

3、申请人在本市工作一年以上或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的新就业人员和外地进城务工人员;

4、65岁(含)以上人员不予受理。

四、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书、核准表(详见附件1)

在林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书及核准表并填写,核准表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页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3、婚姻状况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结婚证、离婚证或法律文书、未婚的提供个人未婚承诺书;

4、劳务状况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劳务合同”和“收入证明”(收入证明详见附件2)。

五、注意事项

1、填写“核准表”上家庭成员信息时需注意: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一个家庭指一对夫妇和未成婚子女、一对夫妇无子女、单亲带未成婚子女以及其他特殊家庭。

2、办理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相关事宜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其他人不能代办。

3、每个意向小区仅能填报一次,严禁重复填报。一旦发现存在重复填报意向小区的情况,将取消申请家庭本次的申请资格。

4、请持续关注http://www.linzhou.gov.cn/(林州市人民政府网),后续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相关事宜会在网站上发布(发布地点:林州市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六、监督机构

房产事务中心法规效能科

监督电话:0372-6819816

咨询电话:0372-6093862  

 

 

林州市房产事务中心

2025年4月7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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