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嬉闹致误伤,人民调解促和谐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4-11-22 21:00:02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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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泼好动是儿童的天性,但儿童的安全意识整体较为薄弱,无法准确及时识别潜在危险,经常会在玩耍过程中进入危险区域或对自己及他人造成意外伤害。

  近日,两名儿童(7岁)在自家周边玩耍时不慎造成路人张某惊吓和受伤。张某遂向梁、刘两名儿童的监护人进行索赔,但因双方对事发过程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受理该案件后,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两名儿童的监护人拒不赔偿。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通过调解员释法明理,两名儿童的家长逐渐转变了态度,认识到了自身未能尽到监护责任,表示愿意积极赔偿,张某也表示希望家长平时多加强孩子安全教育,避免更严重的事情发生。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得以案结事了。

  本案中,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对涉案未成年人及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督促和指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职责,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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