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城区道路综合管网工程项目选址公示
林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linzhou.gov.cn  发布时间:2023-06-01 08:10:04  文章来源:林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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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城区道路综合管网工程项目选址公示

申请人林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林州市城区道路综合管网工程项目的选址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现将项目规划选址进行批前公示。

一、选址情况

林州市城区道路综合管网工程项目拟建位置位于位于林州市林东新区和林虑河片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春华路(长春大道——林州大道)、林东新街(井泉路——经七路)、纬一街(大学路——经六路)、华信路东延(经七路——翟阳公路)、经三路(华信路——林州大道)、经五路(华信路——林州大道)、经六路(华信路——林州大道)、经七路(华信路——林州大道)、经八路(华信路——林州大道)及天河路(林州大道—红旗渠大道)10条道路及其地下综合管网工程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改善城市交通面貌,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从而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项目总投资19378.03万元。

该项目用地总规模39.2409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6.049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1.7525公顷(水浇地8.7514公顷,旱地3.0011公顷),园地1.2713公顷,林地1.6337公顷,草地0.67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311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476公顷,其他土地0.3597公顷;建设用地23.1184公顷,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1.1846公顷,工矿用地2.0150公顷,住宅用地10.355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55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6072公顷;未利用地0.0735公顷,其中河流水面0.0735公顷。

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二、公示时间

202361日起至202369日止(7个工作日)

三、公示地点

林州市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专栏

四、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选址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多人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0372-6120119

邮编:456550

地址:长春大道东段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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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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