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
关于印发2023年林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
单位名录的通知
各科室,站、队(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部令第27号)有关要求,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做好土壤污染源头防范,结合我市实际,更新确定《2023年林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按年度上报排放情况;
2.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3.制定、实施土壤自行监测方案,9月底前完成自行监测,并上报监测结果。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科技监测科负责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自行监测,加强监测信息的调度。
各大队、中队、土壤环境科、固废科依法加强对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
附件:2023年林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2023年3月21日
附件:
2023年林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410500795735560D |
2 | 林州市合鑫铸业有限公司 | 914105817794459427 |





公安机关备案号:41058102000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