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对《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事项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大队及二级机构:
根据河南省住建厅《河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建城〔2005〕76号)、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工程改革办〔2021〕5号)的规定,现对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进行如下修订:
“第十二条 2.(一)业务办理项名称: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二)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三)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施工图纸技术设计材料
3、城市道路掘动申请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城市道路占用费缴纳证明
6、营业执照
(四)收费标准:依据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建城【2005】76号)标准收取。涉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挖掘市政道路的项目,根据《河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豫工程改革办【2021】5号文件精神,由施工单位做出承诺,取消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取,在工程结束后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市政专业维修队按原貌修复市政道路及设施。”
2021年7月20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1058102000015

